襄阳疫情最新通告766/襄阳疫情2020最新公布

襄阳关于开展返襄入襄人员大排查的通告

〖壹〗、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来华到襄人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返襄入襄人员大排查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襄返襄人员管理的通知》,逐步建立起了全市各地属地主体责任、各单位分工协作的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了信息收集、交办落实、情况反馈的信息工作闭环。

〖贰〗、截至5月7日24时襄阳市境外返襄入襄人员有关情况通报2020年5月7日0—24时,我市新增境外返襄入襄人员7人。

〖叁〗、月23日以来成都市郫都区来襄返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等防控措施;已离开成都市郫都区满14天的人员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肆〗、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为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对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召回的外地返襄来襄员工,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由各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统一组织体检。

〖伍〗、襄阳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醒:2020年12月19日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来襄返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期间免费为其进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并配合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陆〗、来(返)襄人员务必落实主动报备和落地检 疫情防控关键期,省外所有来(返)襄人员须配合主动报备和落实返襄疫情管控措施。

襄阳市关于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

〖壹〗、现就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贰〗、广大居民应严格遵守现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分区分类差异化防疫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疫情防控、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紧急就医等需要的除外。交通管制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肆〗、疫情防控通知公告简短范文(篇一)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效果逐步显现。当前,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的陆续推开,返岗人员的逐步增多,人员流动日趋频繁,疫情防控工作面临诸多新形势新挑战。

〖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

〖陆〗、襄阳防疫中心电话24小时电话 为切实做好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特开通全天候24小时热线电话:0710—2535331。

襄阳复工复产企业返襄员工统一体检通告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为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对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召回的外地返襄来襄员工,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由各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统一组织体检。

中国人申请从境外返襄,由其所在单位或亲属向当地社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指挥部审核,报市指挥部审批。外国人从境外申请入襄,由其目的地单位向县、开发区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市委外办汇总后报市指挥部审批。对境外到襄人员实行分类处置。坚持中外人员一视同仁。

需提交《项目复工自查及申请表》和《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核查:市住建部门收到项目复工备案申请后,邀请辖区疾病防控专业人员到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填写《项目复工审核表》,结合疾病防控专业人员的审核意见,符合复工条件的,报市住建局申请复工。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境外返襄入襄人员均应提前向目的地履行报备手续。对故意隐瞒、不如实报告的返襄入襄人员,经查实后,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一律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理;如果感染上新冠肺炎,治疗费用也由其个人自理;导致疫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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